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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16:53:46   来源: 天祝县文化云   作者:Admin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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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2024年11月18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的101名传承人进行了评审。通过审议,推荐符合条件的51名申报人列入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

现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反馈(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月6日

受理单位: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天祝县华藏寺镇祥瑞社区莫科路691号

邮政编码:733299     

受理电话:0935—3121227

电子邮箱:tzxwhlyj@163.com

        

                   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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